建設鋼結構廠房應注意的四大事項
2022-06-16 10:19 鋼結構廠房 陜西鋼結構
一、鋼結構廠房建設用地
1、應避開具有開采價值的礦藏區、采空區以及古井、古墓、坑穴密集的地區。
2、應避開發震斷層和基本烈火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區,滑坡、流砂、泥石流、溶洞等危害地段,以及較厚的三級自重濕陷性黃土、新近堆積黃土、一級膨脹土等地質惡劣區。
3、鋼結構廠房用地面積應滿足生產工藝和運輸要求,并預留擴建用地。
4、生產用地及員工居住用地應根據鋼結構廠房的規模和定員,按國家、省、市所規定的定額,計算所需面積。
5、堆存材料所需面積應滿足鋼結構廠房服務年限的要求。
6、施工有地應根據鋼結構廠房建設規模、施工人數、監建安排等因素考慮。
7、避免將鋼結構廠房選擇的建筑物密集、高壓輸電線路地工程管道通過地區,以減少拆遷。
8、在基本烈度高于七高地區建設鋼結構廠房時,應選擇對抗震有利的土壤分布區建廠。
9、鋼結構廠房的廠址不能選擇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水庫和防洪堤附近。
10、建設鋼結構廠房用地地基承載力應滿足建設規定要求,不可盲目多建。
(建設鋼結構廠房)
二、區域氣候
1、南方地區考慮高溫、高濕、云霧、風砂和雷擊地區對鋼結構廠房生產的不良影響。
2、北方地區考慮冰凍線對鋼結構廠房基礎和地下管線敷設的影響。
三、地下工程及排水布局
1、了解地下蓄水層、水量,地下水對鋼結構廠房基礎最好沒有侵蝕性,如地下水過多,應加重鋼柱基礎保護措施。
2、應滿足對水、電源的要求,取水設施應靠近水源,保證供水的可靠性,并符合生產對水質、水量、水溫的要求。
3、污水便于排入附近江河或城市下水系統。
4、燃氣管道的預設不單能滿足生產需要還應符合規范。
5、鋼結構廠房生產時所需電力應有可靠來源。
四、道路交通
1、運輸線路應最短、方便、經濟合理。
2、根據后期生產情況以及運貨量、材料性質、外部運輸條件、運輸距離等因素合理確定采用的運輸方式。
3、配合城市建設,靠近城市,以便利用城市已有的公共設施。
4、道路靠近鋼結構廠房,便于生產協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