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廠房可靠性鑒定的一般規定
2021-11-02 15:17 鋼結構廠房 陜西鋼結構
目前《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對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為主體的單層或多層工業廠房的整體廠房、區段或構件和以鋼結構為主體的鋼結構廠房、區段或構件的可靠性鑒定做了明確的規定。下面主要介紹鋼結構廠房可靠性鑒定的一般規定。
(可靠性鑒定)
結構上的作用包括永久作用(結構構件、建筑構配件、固定設備等自重,預應力、土壓力、水壓力、地基變形等)、可變作用(屋面及樓面活荷載、層面積灰、吊車荷載、風荷載、雪、冰荷載、溫度作用、振動沖擊及其他動荷載)、偶然作用(地震、撞擊爆炸事故、火災)和其他作用。作用效應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確定,當有充分依據時,可結合工程經驗,經分析判斷確定。
結構或構件的驗算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一般情況下,應進行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定、連接的驗算,必要時還應進行疲勞、裂縫、變形、傾覆、滑移等的驗算。對國家現行規范沒有明確規定驗算方法或驗算后難以判定等級的結構或構件,可結合實踐經驗和結構實際工作情況,采用理論和經驗相結合的方法,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進行綜合判斷。
結構或構件驗算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當混凝土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60℃,鋼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150℃時,應考慮溫度對材質的影響。當結構經受過150℃以上的溫度作用或受過驟冷驟熱影響時,應檢查燒傷程度,必要時應取樣試驗,確定其力學性能指標。
驗算結構或構件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考慮構件截面的損傷、腐蝕、銹蝕、偏差、斷面削弱以及結構或構件過度變形的影響。
對于重級工作制或吊車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級工作制焊接吊車梁,應檢驗其常溫沖擊韌性,必要時檢驗負溫沖擊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