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鋼結構設計的基本規定
2019-11-18 09:33 西安鋼結構 華邦建設
1、鑄鋼結構設計應在分析經濟性和技術可行性的基礎上,應優化地選擇合理的結構體系、構件類另、節點形式、連接構造、材料、加工工藝、防火和防腐蝕要求。
2、鑄鋼結構設計應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應用分項系數設計表達式進行計算。
3、鑄鋼結構設計的重要性系數應根據結構的安全等級、設計使用年限確定對于局部采用的鑄鋼結構件和節點,其重要性系數不應小于主體結構的重要性系數。
4、鑄鋼結構設計應滿足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要求。
5、接承受不包括反復動力荷載的動力荷載和間接承受動力荷載以及低溫環境下工作的鑄鋼結構,焊接時宜采用低焊條。
6、設計文件中,除應注明設計使用年限、鑄鋼牌號、連接材料的型號或鋼號,以及鑄鋼力學性能、化成分的附加保證項目外,尚應注明鑄鋼結構焊接質要求。
7、鑄鋼件的構造應符合結構計算,傳力可靠,減小應力集中程度 當構件在節點偏心相交時,應考慮附加彎矩 的影響。
8、構造復雜的鑄鋼件承載力應通過有限元分析確定,宜通過試驗驗證。
9、鑄鋼件應進行正火或調質熱處理,在鑄造過程中應控制澆注溫度和速度,鑄造工藝應保證鑄鋼件內部組織致密、均勻。
10、焊接施前,施工單位應以合格的焊接工藝評定結果為依據編制焊接工藝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