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建筑平面擴建的基本要求
2023-07-06 09:15 鋼結構建筑 陜西鋼結構
鋼結構建筑進行平面擴建時,擴建結構宜采用新基礎,并與原鋼結構建筑基礎分開,地基承載力需要按新建工程的要求進行巖土勘查確定。擴建結構的基礎類型可以根據土質、地下水位、新增結構類型及荷載大小合理選用。
擴建結構的基礎需要進行承載能力和變形驗算。當新舊結構通過構造措施相連時,需要按變形協調原則進行變形計算,避免產生標高差異和附加應力。
當擴建結構基礎位于天然地基上時,需要考慮新基礎對原基礎的影響,并按有關規范要求與臨近鋼結構建筑保持一定距離;對軟弱地基,嚴禁新舊鋼結構建筑間距過小,基底應力疊加,使臨近鋼結構建筑發生傾斜或裂損。采用樁基時,不能擾動原地基基礎。
當擴建部分利用原基礎承載時,需要根據鋼結構建筑鑒定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對擴建后的地基基礎、墻體結構、混凝土或鋼構件等,進行承載力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驗算。地基承載力選用下列方法綜合確定:現場土載荷試驗、室內土工試驗或經驗法。承載力不足時,需要進行加固。
擴建部分可以采用網架結構、管結構、門式剛架結構、框架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框架-支撐結構等,當有成熟經驗時也可以采用其他結構體系。擴建結構需要設置獨立的空間穩定的支撐體系。
擴建結構需要進行承載能力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驗算,包括強度、剛度、穩定性,以及連接、疲勞計算。
擴建后的鋼結構建筑需要避免立面高度或荷載差異過大,盡量減小不均勻沉降。在抗震設防區擴建后的鋼結構建筑,其總高度和層數、高寬比、抗震橫墻間距、局部尺寸限值等都需要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有關規定,不能滿足要求時,需要進行加固設計。
由于受溫度變化、地基不均勻沉降以及地震等因素的影響,擴建部分與原鋼結構建筑變形不協調,很容易引起附加應力并產生破壞,因此需要設置變形縫,構造處理時需要充分考慮其牢固性和適用性。擴建鋼結構構件必須進行防腐、防火處理,并滿足相關規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