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行業未確認產能置換方案不得開工建設
2018-04-25 12:26 中國鋼結構在線 系統管理員
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升級和布局優化、改善環境質量的重要措施。為推動產業布局優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近日,我省出臺《山西省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實施細則》,要求山西省境內鋼鐵(煉鐵、煉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等項目)備案前,項目承擔單位要制定產能置換方案,經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社會公告。已經核準或備案但未確認產能置換方案的擬建、在建項目,須盡快申請確認產能置換方案,未完成產能置換方案確認的,不得開工建設。依托現有裝置實施治污減排、節能降耗等技術改造項目,在不新增產能的情況下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新建熔窯能力不超過150噸/天的工業用平板玻璃項目,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