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建筑外圍護部品生產的一般規定
2019-11-11 10:15 西安鋼結構 華邦建設
1、鋼結構建筑外圍護部品可以采用節能環保的材料,材料需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與《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規定,外圍護部品室內側材料還需要滿足室內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要求。
2、鋼結構建筑外圍護部品生產,需要對尺寸偏差與外觀質量進行控制。
3、預制外墻部品生產時,需要符合以下規定:
(1)、外門窗的預埋件設置需要在工廠完成。
(2)、不同金屬的接觸面應避免電化學腐蝕。
(3)、蒸壓加氣混凝土板的生產需要符合行業現行標準《蒸壓加氣混凝土建筑應用技術規程》JGJ/T17的規定。
4、現場組裝骨架外墻的骨加、基層墻板、填充材料需要在工廠完成生產。
5、建筑幕墻的加工制作需要按行業現行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與《人造板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33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