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框架—支撐結構的設計規定
2019-11-04 09:20 西安鋼結構 華邦建設
1、鋼框架—支撐結構設計需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鋼結構高層的設計還需要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標準《高層民用建筑鋼結構技術規程》JGJ99的規定。
2、鋼結構高層的中心支撐可以采用:十字交叉斜桿,人字形斜桿、單斜桿和V形斜桿體系;不能采用K形斜桿體系;中心支撐斜桿的軸線需要交匯于框架梁柱的軸線上。
3、偏心支撐框架中的支撐斜桿,需要至少有一端與梁連接,并且在支撐與梁交點與柱之間,或支撐同一跨內的另一支撐與梁交點之間形成消能梁段。
4、抗震等級為四級時,支撐可以使用拉桿設計,其長細比不能大于180;拉桿設計的支撐需要同時設不同傾斜方向的兩組單斜桿,并且每層不同傾斜方向單斜桿的截面面積在水平方向的投影面積之差不能大于10%。
5、當支撐翼緣朝向框架平面外,并且采用支托式連接時,其平面外計算長度可以取軸線長度的0.7倍;當支撐腹板位于框架平面內時,其平面外計算長度可取軸線長度的0.9倍。
6、當支撐采用節點板進行連接時,在支撐端部與節點板約束點連線之間需要留有2倍節點板厚的間隙,節點板約束連線需要與支撐桿軸線垂直,并且還要進行下列驗算:
(1)、支撐與節點板間的連接強度驗算。
(2)、節點板自身的強度與穩定驗算。
(3)、連接板與梁柱間焊縫的強度驗算。
7、對于鋼結構建筑,當消能梁段與支撐連接的下翼緣處無法設置側向支撐時,需要采取其他可靠措施保證連接處能夠承受不小于梁段下翼緣軸向極限承載力6%的側向集中力。
